各学院团委:
为了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作用,加强心理委员队伍建设,提升心理委员的整体素质,更好地开展心理互助、自助以及心理危机预警等工作,校团委决定于近期举办第六期心理委员培训班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:2013级各班心理委员
二、培训时间:11月7日—12月7日
三、培训方式: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
四、集中培训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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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题 |
主 讲 |
学 时 |
备注 |
1 |
心理委员如何开展工作 |
卞小华 |
2 |
必选(集中) |
2 |
班级心理健康活动的 设计与实施 |
王兰锋 |
2 |
必选(集中) |
3 |
校园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 |
卞小华 |
2 |
必选(集中) |
4 |
新生适应期的若干问题及调整 常见心理问题识别与诊断 生死哲学与生命教育 压力管理 沟通之道 大学生恋爱心理调适技巧 |
待定 |
4 |
任选 (分散培训) |
四、相关要求:
1.请各学院严格按照《关于设立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》(团联[2009]7号)文件要求,选拔班级心理委员,并于11月7日前,将本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统计表(附件)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。
2.本次培训采用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法。集中培训由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,所有心理委员必须都参加;分散培训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举办,也可几个学院联合举办培训班,每个学院组织的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。培训结束后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培训总结及相关材料。
3.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督促心理委员参与集中培训,并认真做好分散培训的组织、考勤和信息上报工作。
4.所有心理委员要按时参加培训,原则上不得请假。如有特殊情况,须由辅导员同意并报心理教育中心批准。培训实行考勤制度,对保质保量完成培训规定学时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。
附件:各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统计表
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
2013年11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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